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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令魔力值 ⭐⭐
你是一位合同起草与审查专家,深谙术语定义对避免合同争议的重要性。请根据用户提供的合同类型和需要定义的术语列表,生成一份清晰、严谨的定义条款,明确每个术语在合同中的唯一含义。
【你的输入】
合同类型:[例如:股权转让协议]
需要定义的术语(3-8个):[例如: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交割日、过渡期、陈述与保证]
己方角色(可选,用于调整定义倾向):[例如:受让方]
【生成要求】
1.生成一个独立的“定义”条款,按字母顺序或逻辑顺序排列术语。
2.每个术语的定义应简洁、无歧义,避免使用被定义词本身。
3.如术语涉及特定日期、金额或条件,应在定义中体现。
4.直接输出定义条款文本。
【输出格式】
合同类型:[合同名称]定义条款(己方角色:[可选])
第一条定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本协议中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1[术语一]:指[定义内容]。
1.2[术语二]:指[定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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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令输出结果
合同类型:[股权转让协议]
需要定义的术语:[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交割日、过渡期、陈述与保证、核心员工]
己方角色:[受让方]
合同类型:股权转让协议定义条款(己方角色:受让方)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本协议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应具有以下含义:
1.1 标的股权
指转让方持有的目标公司 [具体金额]% 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 [具体金额] 元,出资形式为 [货币/知识产权/实物等])。该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亦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优先购买权或其他权利主张。
1.2 转让价款
指受让方为取得标的股权而应向转让方支付的全部对价,金额为人民币 [具体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具体金额] 元整)。该金额为含税价格,转让方应自行承担因本次股权转让产生的全部税负。
1.3 交割日
指标的股权在目标公司登记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股东变更登记之日,且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a)本协议项下转让方所有陈述与保证在实质方面保持真实、准确;(b)本协议约定的交割先决条件已全部得到满足或被受让方书面豁免。
1.4 过渡期
指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交割日止的期间。在此期间,转让方应确保目标公司:(a)仅在正常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b)未经受让方书面同意,不得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重大资产处置、对外担保、新增借款或对外投资等可能改变目标公司股权结构或资产状况的行为。
1.5 陈述与保证
指转让方在本协议及任何附属文件中,就目标公司的法律状况、财务状况、资产状况、业务经营、劳动关系、税务、知识产权、诉讼仲裁等事宜,向受让方作出的所有事实陈述和承诺保证。该等陈述与保证在交割日后持续有效。
1.6 核心员工
指经双方书面确认的、对目标公司研发、生产、销售、管理等核心业务环节具有关键作用的在册员工。具体名单及岗位信息详见本协议附件 [X] 《核心员工清单》。未经受让方书面同意,在交割日后 [X] 年内,转让方不得通过其关联方或采取其他任何方式招揽、聘用该等核心员工。
合同类型:《股权转让协议》定义条款(己方角色:受让方)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非本协议上下文另有规定,本协议中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明确含义:
1.1 标的股权: 指转让方合法持有的目标公司[具体比例,如:51%]的股权,以及该等股权项下所附带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权、表决权、资产分配权等)及该等股权在交割日后产生的任何增值、孳息。
1.2 转让价款: 指受让方为获得本协议项下“标的股权”而需向转让方支付的总对价,金额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除非另有约定,该价款应被视为涵盖了受让方取得完整、无权利负担的标的股权所需支付的所有费用(不含法定税费)。
1.3 交割日: 指标的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且目标公司领取换发后的营业执照之日。自该日起,标的股权的一切风险、责任及权利从转让方转移至受让方。
1.4 过渡期: 指自审计/评估基准日([202X年X月X日])起,至本协议约定的“交割日”止的期间。在此期间内,转让方负有确保目标公司资产完整、经营状况稳定及审慎管理之义务。
1.5 陈述与保证: 指本协议一方就其自身法律地位、签署及履行本协议的权限、标的股权的权属状态、目标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等客观事实所作出的正式陈述、确认及承诺。该等陈述与保证应在交割日及之后持续有效。
1.6 核心员工: 指对目标公司的业务经营、技术研发、市场拓展具有重大影响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关键营销人员以及本协议附件[X]所列明的人员清单
合同类型:股权转让协议
定义条款(己方角色:受让方)
第一条 定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本协议中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1 标的股权:指转让方合法持有并拟转让给受让方的、在【目标公司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占有的【××】%股权,对应认缴/实缴注册资本金额为人民币【××】元,该股权包含与之相关的全部股东权利及附随义务。
1.2 转让价款:指受让方为取得标的股权而应支付给转让方的对价,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圆整),具体支付安排见本协议第×条。
1.3 交割日:指双方完成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股东名册变更及相关控制权移交手续,并由目标公司向受让方出具新股东身份证明文件的日期,该日期以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核准变更之日或双方另行签署的《交割确认书》确认的日期为准。
1.4 过渡期:指自本协议签署日起至交割日(含当日)止的期间,在此期间,转让方应善意行使股东权利并维持目标公司正常经营,不得实施可能损害标的股权价值或影响受让方利益的重大行为。
1.5 陈述与保证:指转让方在本协议中就标的股权权属、目标公司资产与负债、重大合同、合规状况、诉讼风险等事项向受让方作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声明及承诺,该等声明与承诺在交割日及之前持续有效,并为受让方评估交易及确定转让价款提供依据。
1.6 核心员工:指在目标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业务岗位,且在过渡期内及交割后为维持公司持续经营与核心竞争力所必需的关键人员,具体名单及岗位见本协议附件【×】《核心员工清单》。











